查看原文
其他

国家监委引渡首案: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新昌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被引渡回国

浙江在线 2019-04-16

11月30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中保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外逃保加利亚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被引渡回国。这是今年3月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我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被引渡回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祎鑫 摄)


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被引渡回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祎鑫 摄)


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被引渡回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祎鑫 摄)


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被引渡回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祎鑫 摄)


姚锦旗,男,1956年生,浙江省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财物。2005年12月出逃。同月,浙江省办案机关对姚锦旗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2018年10月3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姚锦旗发布红色通缉令。10月17日,保加利亚警方根据红色通缉令抓获姚锦旗。11月26日,保加利亚索菲亚地方法院作出裁决,同意向我引渡姚锦旗。


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姚锦旗被成功引渡回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成功实践,也体现了近年来我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有效成果。“正义永远不会缺席”,我们正告所有外逃腐败分子,抓住《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最后期限,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大家都爱看

四十年变迁,唯有乡愁更浓!点赞,助力你的美丽乡村登上“国家名片”

再玩老套路,纪委将会来查!浙江这地方这个通报,值得注意!


涉嫌故意杀人、强制猥亵罪!浙大女生被害案嫌疑人被批捕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编:侯玮

见习编辑:江笛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